11月21日下午,摩托男马某儒在朝阳法院公开受审。
14时30分,身材高大的马某儒被法警带入法庭。起诉书显示,马某儒今年21岁,高中文化。公诉机关起诉称,被告人马某儒于今年5月18日,在朝阳区双井桥西北角红绿灯处与被告人彭某发生争吵,后马某儒将彭某打伤。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彭某所受损伤构成轻伤二级。检方认为,马某儒故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二级,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责。当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法官询问马某儒是否认罪,马某儒答:“我认罪。” 随后,马某儒向法庭陈述了事发经过。
据马某儒讲,当天他骑摩托车载着女友从国贸桥往双井桥方向行驶,彭某骑着一辆自行车在他前方,他看彭某左侧有空档,便想超车,但第一次没有成功。当马某儒尝试第二次超车时,双方发生了刮蹭。马某儒见没什么大事,就骑车往前去了。“我到双井桥下等灯时,有人把我往下揪,嘴里还骂骂咧咧的,说你撞了人还想跑。” 马某儒说,揪他的人正是彭某。“我不知道他要干嘛,怕他伤害我和我女朋友,一激动就动手打了他。”马某儒说,他打了几下后回到摩托车上原想离开,但是又被彭某拦住,之后就出现了视频里发生的一幕。“我当时就是想离开,但他揪着我不让我走。”“你超车时走的是自行车道,摩托车应不应该骑到自行车道?”公诉人问马某儒。“不应该。” 马某儒回答道。随后,法官询问马某儒是否接受过格斗方面的训练?马某儒说:“没有”。“那你锁喉的动作是哪里学来的?” “电视上看来的。”马某儒答道。
检方当庭宣读了相关证人证言。彭某在证言里提到,马某儒在超车时“第一次没超过我,第二次超车时把我蹩倒了。之后他就下车开始打我,把我都打懵了。”马某儒女友的证言则证实,是彭某下车拉马某儒在先,马某儒才动手。路过群众则作证说,在双井桥下看见一骑摩托车的黑衣男子和车上女友与一骑自行车的蓝衣男子发生争吵,吵了约一分钟,黑衣男子下车殴打蓝衣男子,殴打过程持续了约两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