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井打人案指的是2018年5月18日晚,北京双井路口一名黑衣男子多次用拳头和膝盖猛击一名蓝衣男子,甚至一度对蓝衣男子采用锁喉的危险动作。最终,黑衣男子骑上一辆摩托车驶离现场。5月20日,马某儒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那么最后这个案件是如何判决的?一起来看看双井打人案宣判!
2018年5月18日晚,在北京双井路口,一名黑衣男子多次用拳头和膝盖猛击一名蓝衣男子,甚至一度对蓝衣男子采用锁喉的危险动作。5月20日,马某儒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1月21日下午,摩托男马某儒在朝阳法院公开受审,经过一个小时的审理,法庭当庭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马某儒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
北京一男子在双井路口打人
今年5月18日晚,一段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中可以看到事发地位于北京双井路口,一名黑衣男子多次用拳头和膝盖猛击一名蓝衣男子,甚至一度对蓝衣男子采用锁喉的危险动作。最终,黑衣男子骑上一辆摩托车驶离现场。有网友称,视频发生于18日晚高峰,黑衣男子先骑摩托撞了人,蓝衣男子随后追上去理论,双方发生口角,蓝衣男子遭黑衣男子殴打。“这男的一招一式都挺狠,看到有拍照拍视频的都不让拍,最后轰油门要走又差点撞着人。”
嫌疑人被警方抓获刑拘
5月19日16时50分许,北京警方在房山良乡某小区将涉案嫌疑人马某儒(男,20岁,北京市人)抓获,同时找到事发时其驾驶的摩托车。
5月20日,警方通报,马某儒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马某儒在被讯问时还向被打者表达了歉意:挺对不住人家的。
7月17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以被告人马某儒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宣判: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