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黑老大指的就是黑社会老大,今天我们要说的黑社会老大是16起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中的罪大恶极的人,他们暴力威胁 强收保护费,最后被公安机关抓获,以王某龙为首的“保车”团伙落网,与一封实名举报信密切相关。2018年5月30日,哈尔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了一封举报信,称在哈尔滨市长江路一带,长期存在一个所谓“大货车保护伞”团伙。一起来看看保车黑老大落网经过!
10月25号上午,16起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9个基层法院同步开庭宣判,涉案的127名被告人获刑。其中,涉及“大货车保护伞”的一犯罪团伙引发关注。此次宣判的案件中,王某龙等1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以收取“保车费”为名,非法获利钱款近五百余万元。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依法认定王某龙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外,法院依法判处该团伙纪某等13名被告人十三年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人民币四十万至一万元不等罚金。
【事发】一封举报信 牵出“保车”团伙,而以王某龙为首的“保车”团伙落网,与一封实名举报信密切相关。
2018年5月30日,哈尔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了一封举报信,称在哈尔滨市长江路一带,长期存在一个所谓“大货车保护伞”团伙。举报信的内容非常清晰,对于犯罪手法的表述也非常清楚。按照信上的联系方式,侦查员秘密约见了举报人。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李树涛:“从2013年开始,被害人就往保车团伙交纳保车费,以每天200元、每月6000元、每年两万五到三万元不等这么一个数额给保车团伙缴纳保护费。”按照举报信上所说的大致地点,侦查员在哈尔滨市长江路附近开展秘密调查。
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李树涛:“根据他们提供的线索,缴纳保车费的犯罪集团,会给他们车门子右方的,驾驶室的车门子,贴一个圆形的鲨鱼标这样一个标志,我们在长江路的沿途经过蹲守发现,大量的水泥罐车和拉沙石的翻斗车都有这种鲨鱼标志,可以说他们举报的内容是比较实的。”那么,贴上了这种鲨鱼标志,可以获得什么样的保护呢?举报人称,这类大货车基本都存在超载、超限等违章行为,他们在缴纳保护费后,“保车”团伙就会通过微信或电话等方式联系司机,每天通报交警出勤路线,方便司机躲避交警检查。如果不小心被查、车被扣压,“保车团伙”还声称能出面帮助负责解决。此外,举报人还提供了一个固定收取保车费的地点。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李树涛:“举报人还谈到,如果要是用现金缴纳保车费,他们一般缴纳的地点在我们哈尔滨市长江路华南城对面,有一个(店)叫昼夜仓买,在这个附近,保车人会在这里驾车收取现金,如果说保车人当时不在长江路一带,他们会指令大货车司机到昼夜仓买交保车款,由昼夜仓买的店主代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