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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首起恶势力案,首起涉黑案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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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黑河,中国首批沿边开放城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小兴安岭北麓,素有“中俄之窗”、“欧亚之门”等美誉。这样一个美丽的地方,不但有光明,同样也有黑暗的一面,恶势力便是这里的一个毒瘤,一起来看看黑河首起恶势力案!
  据媒体11月27日报道,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于27日上午一审公开宣判梁明等13人涉恶犯罪团伙案件,被告梁明等13人分别以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破坏生产经营罪、虚假诉讼罪等5项罪名,处以二十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这也是黑河自今年4月份发布的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通告到目前为止,首起涉黑案件宣判。
  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宣判如下:
  2014年,被告人梁明挂靠某建筑工程公司承包黑河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项目一期建筑工程施工。2014年至2017年期间,以梁明为首的13人恶势力犯罪团伙,对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经营、虚假诉讼犯罪活动,并非法拘禁他人,严重扰乱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11月27日上午,爱辉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梁明犯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破坏生产经营罪、虚假诉讼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一千七百万元。被告人梁成龙、魏欣等12人,分别判处十一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对于这个判决,小编个人还是比较满意的,特别是几名团伙头目均予以重判真是大快人心。这个案件也代表了政府对黑色势力坚决打击的决心,狠狠地打击了涉黑涉恶团伙的嚣张气焰!希望广大民众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任何涉黑涉恶团伙,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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