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公司主张丁某因不穿工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故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应系合法解除,但其未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据予以证明,故其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该院不予支持。一审法院结合丁某的工资标准及工作年限,认定公司应向丁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29765.08元并无不当,该院予以维持。
以上便是穿短裤上班被解雇的经过及处理结果,结果就是员工不服,对公司提起上诉,最终还受公司解除合同关系的赔偿金29765.08元,员工违反纪律固然不对,可以根据自己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因为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行为,所以,必需赔偿违约金,法院这样判决无疑是正确的,维护了两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