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种洗钱方式
1 用现金走私来转移
央行揭秘:本人夹带在行李中直接携带出境,这种方式较为简单,费用低,但同时可走私的数额较为有限,风险也比较大。
此外还有通过某些代理机构(主要是地下钱庄)利用一些专门跑腿的“水客”以“蚂蚁搬家”、少量多次的方式肩扛手提地在边境口岸来回走私现金,偷运过境后再以货币兑换点名义存入银行户头。这种方式虽然手续比较麻烦而且还要交给地下钱庄一定的费用,但风险较小,很难追查。
案例:香港警匪片中经常出现“水客”。2001年9月,香港廉政公署捣破了香港史上最庞大的跨境洗黑钱集团,拘捕29男10女,洗钱金额高达500亿港元。廉政公署在调查中发现,该集团正是通过雇用“水客”,从内地将钱偷运到香港,再存入香港和境外的银行户口。
2 非法买卖外汇、跨境汇兑的地下钱庄
央行揭秘:以人民币和外币的汇兑为例:人民币不必流出境外,外汇也不必流入境内,各自分别对应循环。利用此种交易方式跨境转移资产的主体较为复杂,除了腐败分子和国企高管,还有某些企业为了避税逃税和享受外商投资优惠待遇而进行跨境转移其灰色资金,以及走私、贩毒等犯罪分子和恐怖分子以此转移其黑钱等等。
案例:所谓的“地下钱庄”洗钱,一般包括两类业务,一是换汇,即境内人民币输出境外换成外币,或境外外币输入境内换成人民币;另一种是“洗黑钱”,即一些无法交代来源的资金,通过账户倒转,变成合法合规的收入,资金不一定跨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