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够啤酒,又挟持两少女下楼,来到大门口。众人围上来进行临别的最后残暴——张苑瘫倒在地,拳脚像雨点般落在了杨晶的背上腰上。其中飞起的一脚踢在杨晶的鼻尖上,杨晶飞了出去,也瘫倒在地上,鼻血长淌。其后,将二人拖拽到门外。张苑又遭一阵脚踢,再次昏倒。他们竟解开裤子,用尿浇在张苑的脸上,浇醒她后欲拖起来再打,但可怜的少女已经呼吸微弱,生命垂危。至此他们才扬长而去。而在门口和门外的整个暴行过程中,不少服务员、顾客、路人都眼睁睁看着,没有一人出面干涉,因为知道那是孙小果。
张亭在后来签字的调查笔录上写道:“孙小果打过很多女孩子。有的我不认识。我认识的有李××、胡××、余×、廖×。其中李××(17岁)不但被打,还被他们一伙轮奸;胡××(15岁)也被他们轮奸了;余×(15岁)是被他们强奸的;廖×(18岁)被他们打得脸都变形了。孙小果一伙中的一个叫李钧的,也是在茶苑楼强奸了我和赵××。后来李钧又强暴过我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