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槟榔公司被起诉,将“战狼”用作商业化已然侵犯了吴京方权利;
许多影迷对于《战狼》这部电影应该都略有耳闻,其前后共有2部,《战狼1》票房突破5亿,放在当时的大环境下,已经是十分亮眼的成绩;《战狼2》更狠,超过第一部将近10倍。凭借着这两部电影的出彩,吴京方不仅获得了十分可观的利益,还一举跃升为知名电影明星,该电影的影响力不言而喻。同时,该电影的背后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故事。那就是吴京为呈现出自己想要的效果,投进了自己半生的积蓄还卖掉了一套房子,才有了充足的资金。可想而知,这部作品对于吴京而言有多么的重要。就算是将其比作“吴京的孩子”都不夸张。自然容不得任何人在吴京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予以滥用。而诸如此类不良商家在未经本人授权和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知识产权和人格权,消费吴京的心血,本身就是一种赤裸裸的侵权。故而吴京会选择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其实并不奇怪。其实,明星和各种不良商家之间一直都存在各种纠纷有待解决,他们总会抓住法律无法顾及到的微末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