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监娶妻、夺妻的记载历代都有,可谓史不绝书。太监娶妻当然并不意味着能过正常的性生活,但太监有男人的性意识,也当然有相应的性要求,性欲的强弱虽然各有不同,心理上的需要应该是相同的。况且太监本来就不承认自己是非正常的男人,无时无刻不想证明自己有男人的本色,让人忽略他们受过宫刑,娶妻便成了他们最大的安慰,可以说,心理上的慰藉和潜在的性要求是太监娶妻成家的两大动力。太监娶妻成家,见于史载的较早例证当是秦、汉时期的赵高。《史记·李斯列传》曾提及赵高有女婿阎乐,官任咸阳令。有女婿必有女儿,但据史籍有关记载,赵高系自幼阉割,显然不具备生育能力,此女当为赵高养女无疑。赵高既能收养子女,娶妻成家应该是可能的。由此而后,太监娶妻成家的记载越来越多。至东汉时期,太监势力急剧膨胀,乃出现了"常侍黄门亦广妻娶"的情形,桓帝时单超等"五侯",更"多娶良人美女以为姬妾,皆珍饰华侈,拟则宫人。"这表明娶妻纳妾至晚在东汉时期已成为太监的合法权利。进入唐代之后,太监娶妻更为普遍。玄宗时的大太监高力士偶然见到刀笔吏吕玄晤的女儿,见其容貌秀美,举止娴雅,惊为天人,遂娶之为妻。吕玄晤随即被擢为少卿,后出任刺史。肃宗时权阉李辅国娶元擢的女儿为妻,元擢也因此当上了梁州刺史。曾历仕顺、宪、穆、敬、文、武六朝的大太监仇世良娶妻胡氏,乃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子宾客兼御史大夫、赠户部尚书胡承恩之女。胡氏嫁给仇世良后,妻以夫贵,得封鲁国夫人。明太祖朱元璋时,曾严禁太监娶妻,但收效甚微,不久便成为一纸空文。明宣宗时,太监陈芜备受宠信,宣宗先赐名"王瑾",又将宫女两人赐之为夫人。后世由皇帝亲自赐赏妻室者尽管已不多见,但明代太监娶妻成家相沿成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