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歙县的历史
据歙县下冯塘、新洲等地出土石器证实,旧石器时代,歙县境内已有人类活动。公元前21世纪以后,西周以前,据《禹贡》天下分九州,属扬州,为“蛮夷”所属之地。春秋时期属吴国,战国初属越国,后属楚国。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分全国为三十六郡。置歙县,属会稽郡(治山阴,即今浙江绍兴)。楚汉之际属鄣郡(治故鄣,今浙江长兴),此时,歙县含今歙、休宁(含今屯溪区)、婺源、绩溪、淳安、遂安、黄山风景区等地。
汉高祖五年(前202年),属楚国;六年,属荆国;十二年,属吴国。前元三年(前154年),属江都国。元狩二年(前121),鄣郡改为丹阳郡,仍属之。建安十三年(208年),吴取黟、歙,置新都郡。分歙东乡地置始新县(今淳安),分歙南乡地置新定(今遂安)县,分歙西乡地置休阳县(今休宁县)县、黎阳县(今屯溪)。三国,属吴新都郡。
晋太康元年(280年),改新都郡为新安郡,仍属之。梁大同元年(535年),分歙北华阳镇地置良安县。承圣二年(553年),划新安郡所辖歙县、黟县、海宁县,置新宁郡。陈天嘉三年(562年),撤销新宁郡,仍属新安郡。
隋开皇九年(589年),并入海宁县(今休宁、屯溪)。开皇十一年(591年),复置歙县并置歙州以辖,以相湖岭与海宁分界。大业三年(607年),改歙州为新安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