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武德四年(621年),复改新安郡为歙州。罢良安县,其地仍属歙;永徽五年(654年),邑人蒋宝起兵响应睦州清溪陈硕真农民起义,事平后,分歙东竦口地置址(音荡)野县。开元二十一年(733年),江南道分置,歙县属江南东道。天宝元年(742年),歙州又改为新安郡;乾元元年(758年),新安郡仍改为歙州,歙县仍属之。
乾元元年(758年),拆江南东道为浙江西道与浙江东道,歙县属浙江西道。大历元年(766年),分歙西、休东八乡地置归德县,并分歙县华阳镇地置绩溪县。大历五年(770年),废址野县,其地复属歙县,并废归德县,其地归属休宁。
宋至道三年(997年),改道为路,歙县划属江南东路。宣和三年(1121年),歙州改称徽州。宋亡元,置江浙行省,歙县属江浙行省。至元十四年(1277年),改称徽州路。至正十七年(1357年),改称兴安府;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改兴安府为徽州府,直至清末。本县隶属一直未变。
明洪武初年(1368年),建都应天府,歙县划属直隶,永乐初年(1403年),移都北京,直隶改称南直隶,简称南直。
清顺治二年(1645年),设江南承宣布政使司,建江南省,歙县属之。康熙六年(1667年),拆江南省为江苏省与安徽省,歙县属安徽省。此后直至清末,境域与隶属关系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