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官服饰物,清朝官员特有的朝珠也因官员品级不同而有贵贱之分:朝珠的式样和佩戴都有严格的规矩,男女佩戴 的方式也有明显的区别,朝珠多用东珠(珍珠)、翡翠、玛瑙、琥珀、珊瑚、象牙、蜜蜡、水晶、青金石、玉、绿松石、碧玺、伽楠香、芙蓉石等宝石琢制,以明 黄、金黄及石青色等诸色绦为饰,由项上垂挂于胸前。清代朝珠的绦用丝线编织,各级官员阶级不同,颜色区别也相应分明:三品以上为红色,武四品、文五品及 县、郡官为石青色。除了这些,清朝还有一种黄马褂,是皇帝奖励官员非常荣誉的一种服装。清代皇帝对“黄马褂”格外重视,常以此赏赐勋臣及有军功的高级武将和统兵的文官,不论是“赏黄马褂”还是“赏穿黄马褂”,被赏赐者都视此为极大的荣耀(一说穿上黄马褂即可与比自己官阶大的官员平起平坐)。另外,官员出行(或者出巡)所乘坐及随行的仪仗也都有严格的区别。各方面都体现了等级上的区别。
除了微服出行,官员出行所用回避、肃静、官衔牌、铁链、木棍、乌鞘鞭、金瓜、尾枪、乌扇、黄伞等随行仪仗之外, 还要“鸣锣开道”,提醒前面的百姓人等避让。州县官出行鸣锣,打三响或七响,称为三棒锣、七棒锣,意为“速回避”、“军民人等齐回避”。道府出行鸣锣,打 九棒锣,意为“官吏军民人等齐回避”。节制武官的大官出来,要打十一棒锣,意为“文武官员军民人等齐回避”。总督以上官员出来,因是极品,打十三棒锣,意 为“文武百官官员军民人等齐回避”。官员出行时鸣锣开道,被认为是必行的官仪;仪仗大小、鸣锣多少下,也都反映了所使相应此仪仗官员的品级大小。
下面具体地说:
一、正一品:
文职:太师、太傅、太保、大学士 (太师、太傅、太保不是实际官职,只是一种荣誉称号,意思就是皇帝的文武教师、总教师;清朝不设宰相,以大学士代替,其中包括文华殿、武英殿、体仁阁、东 阁等四大学士,以文华殿大学士为首,称为首揆或首辅(相当于内阁总理)大学士一般称中堂);
武职:大将军(如雍朝的抚远大将军年羹尧);一说武职有“领侍卫内大臣”一职,作者以为此职为皇帝便于心腹大臣协管宫廷内外侍卫宫人等而设,文官武官都有担任此职者,不算真正的武职,不做为武职列入。
二、从一品 :
文职: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各部院尚书(相当于现在的部长)、督察院左右都御史(相当于现在的检察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