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系傣语,“西双”即十二,“版纳”意为一个提供封建赋税的行政单位(直译为“十二千块稻田”),实际上是指十二个行政区域。西双版纳有中国唯一的热带雨林自然保护区,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联合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圈成员。西双版纳以神奇的热带雨林自然景观和少数民族风情而闻名于世,是中国的热点旅游城市之一。
1950年2月17日,西双版纳全境解放,车里、佛海、南峤、镇越四县相继建立县人民政府,隶属普洱专区。1953年1月23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正式成立,自治区首府设在允景洪,自治区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委托普洱专员公署(1955年后改称思茅专员公署)领导。
1953年5月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二次(扩大)会议根据中央及省批复文件,撤消车里、佛海、南峤、镇越四县建制。按照传统习惯,将辖区重新划分为12个版纳及两个民族自治区、一个区和一个生产文化站,即设立景洪、勐养、勐龙、勐旺、勐海、勐混、勐阿、勐遮、西定、勐腊、勐棒、易武12个版纳政府。以及格朗和哈尼族自治区(归版纳勐海领导)、易武瑶族自治区(归版纳易武领导)、布朗山区(归版纳勐混领导)、基诺洛克生产文化站(归版纳勐养领导)。1955年6月,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改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1957年7月12日,国务院批准将十二版纳合并为县级版纳景洪、版纳勐海、版纳勐遮、版纳易武、版纳勐腊。1959年7月30日,撤版纳建制,将5个县级版纳合改为景洪县、勐海县、勐腊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