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资料显示,《千手观音》是张继钢历时7年倾力创作的,可是先后有两个人告张继钢抄袭,一个是参与《千手观音》排练的刘露,一个是茅迪芳,也就是这次残疾人艺术团讽刺为“李鬼”的导师。最后两个人都败诉了,但是茅迪芳是最不服气的一位。
2007年,茅迪芳起诉张继钢编导的《千手观音》抄袭自己1987年编导的《吉祥天女》时,理由充分,刘露是自己《吉祥天女》的领舞,后来参与《千手观音》排练,刘露本人也承认“在排练《千手观音》时对茅迪芳的《吉祥天女》有所借鉴”;另外茅迪芳自己还有很多手稿和设计图,可证实两个作品,主题思想一样,都使用了长甲和手心里的眼睛,最突出的是在造型和韵律上相同……可2006年,她还是被法院驳回了全部诉讼请求,理由是,《吉祥天女》属于茅迪芳的“职务作品”,创作是其本职工作,茅迪芳只享有编导的署名权,而且《吉祥天女》和《千手观音》的音乐、服装、舞美、灯光等因素并不相同。
总结一下,判决说的是,茅迪芳1987年创作了舞蹈,张继钢2000年也创作了一个元素差不多的舞蹈,但两个人除了都是佛教元素加云南舞,别的都不相同,所以这是两个舞蹈。可茅迪芳不太服气,她觉得是因为年代久远,当时也没有版权意识,所以自己落后了一个注册了舞蹈版权的人,一直也没服判决,在自己博客中她一直更新证据,对判决提出质疑,还主动在新浪博客上分享手稿,认证信息都是“千手观音舞蹈原创”。要是节目组的工作人员不仔细搜索,只是搜茅迪芳的名字,那这《千手观音》的版权方是谁,还真不一定分得清。等到了关晓彤这一层,就更难去探究真相了,关晓彤后台辛苦排练,老艺术家茅迪芳在私下对她悉心指导,试问这世上,有几个人会质疑自己的导师呢?
关晓彤跳千手观音,这是一版权的问题,说起来,这事儿啊,关晓彤和浙江台都很冤,归根结底还是人家舞蹈团内部没有商量好,至于孰对孰错,还看目前《千手观音》的版权拥有者张继钢导演要不要告节目组吧!你们觉得呢?其实按小编的意思,只要是艺术,由谁发扬光大都是可行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