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到今,犯了罪的人就必需伏法,不管男女都是一样,现代刑法废除了身体上的处罚,但在古代却不是这样,古代对犯人有着很严酷的身体刑罚,比如如果是民告官的话,不管有理无理都先要先挨揍,有的甚至要滚钉板,这是封建阶级为了维持他们那个制度而对老百姓定制的,其实不光是男犯人,女犯人犯了罪所受的折磨并不比男犯人少甚至更残酷,更恐怖,在古代社会,女人千万不能沦为女囚,而一旦沦为女囚,轻则在堂上被裸体笞杖,即“杖臀”,或叫打屁股;重则被脱掉裤子游街示众,名曰“卖肉”。而在大牢里被牢头玩弄则更是家常便饭。在所有的刑罚中,有哪些是古代女犯人最害怕的呢?一起来看看古代女犯人最害怕的刑罚吧!
古代女犯人最害怕的1、杖刑
中国古代有一种使用非常广泛的刑罚:杖刑,即通常所说的“打屁股”。明清两代依然保持着杖刑,而且更为变态。变态在哪里呢?如果遇到受刑者是涉嫌犯了通奸等罪行的女囚,则必须“去衣受杖”。也就是说,要脱去衣物裸体受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