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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女生案二审,维持一审原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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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日,备受关注的“11·13浙大女生被害案”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并当庭宣判维持一审原判。此前在7月26日,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熊志城以强制猥亵罪、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据受害方代理律师柳斌透露,二审现场,被告人熊志城对自己的犯罪细节进行了翻供,并要求法院对其进行二次精神鉴定,但浙江高院均未采纳。此外,柳斌表示,熊志城无论在一审还是二审现场,均未对受害者家属表示道歉。
    2018年11月13日,从英国留学归来的浙大女生在杭州西湖景区莲花峰游玩时失联,后被证实系被告人熊志城残忍杀害。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18年11月13日,从英国留学回杭州不久的浙大2013级本科生谭某某在灵隐景区附近失联。2018年11月15日夜,警方等救援力量在莲花峰山顶悬崖落坡下发现了她,经医务人员确认已无生命体征。2018年11月17日,杭州警方在桂林全州县抓获犯罪嫌疑人熊某(男,24岁,广西人)。随后,杭州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对犯罪嫌疑人熊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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