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悍匪冯学华判死刑,小编是举双脚赞同,这些杀了人的罪犯总是不服审判,总想上诉,似乎还想获得一线生机,可是他当初杀人的时候可曾想到人家也是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啊,就那样倒在你的屠刀之下,你有没有害怕过,珍惜过?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古人都知道这个道理,在法制社会的今天为什么还要一而再再而三地挑战法律的底线呢?要小编说,正是因为法律太过宽松才导致社会上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凶杀案,杀了人还要请律师给他们辩护,这对他们也太人道了一点,以小编的观点,除非是过失杀人,只要是有意杀人,不管是什么原因,拉出动格杀勿论,或许这样天下就会太平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