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总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个人只要是合法公民,他的权利就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即便他本身犯了法…也正因如此,我们经常会看到许多我们无法理解的事情,明明犯下了恶性,明明伤害了他人,却依然受到法律保护:因为享有肖像权,所以不能公开照片;因为精神状态不对,所以从轻判罚;因为是未成年,因此不追究刑事责任。我们也知道,这些法律的出发点是正确的,但是当我们看到受害者和家人为此饱受煎熬时,总是为他们感到不公:凶手受到保护,那谁去保护那些被伤害的人呢?每个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这毫无疑问。只不过,当一个人成为罪犯的时候,也许我们应该考虑将他们和普通人区分开来,当这些凶手在剥夺了他人的权利的时候,他们自身的权利就应该一同消失了。
素媛案罪犯清晰长相,2008年12月,赵斗顺绑架并性侵了只有8岁的受害人,2009年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将于2020年12月13日刑满出狱。2019年3月,韩国国会通过了被称为”赵斗顺法”的法案,自2019年4月16日起,针对曾对未成年人实施性犯罪并具有再犯危险的罪犯,在其出狱后,将有专人进行一对一24小时监视观察,为期至少为半年。4月24日晚间,韩国媒体首次公开了赵斗顺长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