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指闹事,以前见过医闹,因为医疗事故家属去医院闹事的,多半是为了多得赔偿,如今出了校闹,校闹同医闹也差不多,指学校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家属及其他校外人员实施围堵学校、在校园内非法聚集、聚众闹事等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秩序,侵犯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校闹”的本质是一种违法行为,没有法律依据,也不符合法律规定。说到底也是为了赔偿,觉得自己少得了,那么对于这种情况有关部门应该如何应对呢?最近五部门打击校闹办法出台,一起来看看。
2019年8月20日,教育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杜绝不顾法律原则的“花钱买平安”,责任认定前,学校不得赔钱息事。
近年来,由学校安全事故引发的“校闹”事件时有发生,因为“校闹”的存在,学校承担了不应当承担的责任和压力,导致一些学校不敢正常开展体育教学、课外活动,甚至不敢正常批评教育学生,影响了良好教育生态的形成。针对“校闹”事件,《意见》提出,杜绝不顾法律原则的“花钱买平安”,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处理过程中,要坚守法律底线,根据事故客观事实和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各方责任。责任认定前,学校不得赔钱息事。经认定,学校确有责任的,要积极主动、按标准依法确定赔偿金额,给予损害赔偿,不得推诿塞责、拖延不办。学校负责人或者直接管理者有责任的,学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处理、严肃问责。学校无责任的,要澄清事实、及时说明。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纠纷处理。
据介绍,意见借鉴治理“医闹”做法,结合教育领域特点,遵循客观中立、依法治理、多元参与、部门协作的原则,围绕依法治理“校闹”,构建了从加强预防、减少事故,完善程序、妥善处理纠纷,到严格执法、依法惩治“校闹”行为,再到多部门合作、形成共治格局的完整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