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指检举,报告。是指公民或者单位依法行使其民主权利,向司法机关或者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和组织检举、控告违纪、违法或犯罪的行为。既然有举报当然就有受理,那么是不是公民所有的举报都有效,执法机关都会受理呢?当然不是的,有五种举报不受理,是哪五种呢?一起来看看!
“非法集资的事,可以反映吗?”
“中央纪委监察部只管‘四风’吗?”
“为什么小编的举报信投递后‘没了下文’?”
“发给你们的举报信,你们能否收得到、是否看得到?”
“什么样的举报才能被‘相中’?”
……
十八大以来,纪委开门搞监督,开通“四风”随手拍、举报一键通,让群众监督更便捷、更有效。在积极参与的过程中,不少人也产生了一些疑惑。
为帮助大家答疑解惑,小编们梳理了举报信常见的6种“问题”。“改”掉了这些“问题”,您的举报信“派上用场”的概率会大得多。
五种举报不受理1、对不起,您所举报的事项不在受理范围
【案例回放】
棚户区的改造工程,由谁来监管?质量出现问题,由谁来负责?老百姓想用棚改的房产证贷款,为什么这么困难?棚户区的电表,转的比飞机的轮子还快,该由谁来管呀?棚户区建筑的车库,下雨的雨水用水泵往出抽水,这也是个问题……谁给管管呀?中央纪委的干部什么时候来**市**县?
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的举报信中,有不少属于业务范围外的举报:有的虽寄到了纪检监察机关,抬头却写着“尊敬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内容也主要围绕司法案件展开;不少人误以为纪检监察机关无所不包、无所不管,递送的举报信中,有投诉物业偷东西的,有反映家附近开了一家动物医院,噪音扰民,环境受到影响的,有反映自家田地因修路被占一直没赔钱的,有控诉企业改制后养老保险没落实的……其实,像个人纠纷、非法集资、购房和物业纠纷、医患纠纷、涉法涉诉、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资纠纷、工资福利、劳动保障、企业改制、行业乱收费、部门乱罚款这类问题,若非涉及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一般并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的受理范围。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阅读群众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