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住店旅客处处都需要提防时,无疑增加了出行成本和社会交易成本,更加剧了人们之间信任度的破裂,这是一个社会的悲哀。那对于这个挑战我们“下限”的涉事女房客,对于此类不文明陋习,我们吃瓜群众除了“道德谴责”一番,还能做些什么?经兴宁派出所出警调查发现,该事件疑是8月19日住宿在该房间的女子所为。目前,该女子承认该事件是自己所为,并为自己的行为向酒店道歉,酒店与该女子经协商和解。“和解了”,对于这类“作恶”者,我们确实无能为力。正如有网友表示,“你们和解了,真正的受害者是顾客,他们答应吗?”确实如此。作恶成本低,且轻而易举将其放过,这是对后来消费者的不负责任。也有网友表示:道歉、和解管用,那还要法律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