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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暴力恐怖事件,手段令人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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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样的事件才能称得上是暴力恐怖事件?就是针对无辜平民的暴力和谋杀事件,目的是要挟政府以满足他们的要求。恐怖主义是实施者对非武装人员有组织地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通过将一定的对象置于恐怖之中,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的行为。国际社会中某些组织或个人采取绑架、暗杀、爆炸、空中劫持、扣押人质等恐怖手段,企求实现其政治目标或某项具体要求的主张和行动。恐怖主义事件主要是由极左翼和极右翼的恐怖主义团体,以及极端的民族主义、种族主义的组织和派别所组织策划的。新疆是一个少数民族,是中国陆地面积最大的省区,正因为它地大物博,又在偏远地区,所以不好管理,经常会出现新疆暴力恐怖事件,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盘点一些新疆暴力恐怖事件!
    新疆暴力恐怖事件一、“2·5”爆炸案
    时间可以追溯到十年以前的1992年2月5日,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发生一起汽车炸弹爆炸事件,这是90年代以来这个边疆城市发生的第一起暴力恐怖事件,也是东突恐怖势力针对无辜平民进行的暴力恐怖活动的开始。许多人对此记忆犹新。这一天对新疆乌鲁木齐52路售票员李发玲来说,更是刻骨铭心的一天。那一声巨响在她心中留下了永远的创伤。她说:时间再长这件事情我也永远不会忘掉的。
    1992年2月5日晚上,农历正月初二,整个城市沉浸在节日的欢乐祥和之中。李发玲登上了16715号公共汽车,这是当天的最后一班车。李发玲回忆说:因为过年过节,那个时间嘛,人家都是到家里面去喝酒的,9点40分算是人多的。我们车到科学院那个地方,刚停完以后,人该下的都下去了,刚一起步就轰的一声,我就感觉我啥都不知道了。
    1992年2月5日北京时间晚上9点40分,乌鲁木齐52路发生炸弹爆炸。时间在那一刻停顿。等到李发玲把眼睛睁开以后,她只觉得耳朵嗡嗡地,什么也听不见。腿疼得直钻心,低头一看。一条腿砸了个洞,血肉模糊的。16715号公共汽车已惨不忍睹,整个车被炸得支离破碎,车厢里弥漫着硝烟和血腥味。一个30来岁的男的,看上去是少数民族,两条腿被炸掉了,正在那儿挣扎着要爬起来,李发玲努力让自己在恐慌中清醒起来,她跌跌撞撞地走过去,去帮助那个男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个男的把李发玲袖子抓了一下,又躺倒了。李发玲不知道还有没有活着的人,她使劲地喊了几声,却没有任何回应。然而悲剧还远没有结束。在52路公共汽车发生爆炸后两分钟,9点42分,30路公共汽车再次发生爆炸,这起发生在当年春节的系列汽车爆炸案一共造成3人死亡,9人重伤,14人轻伤。很显然,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恐怖行动。我们采访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杨德禄同志。
    杨德禄:后来犯罪分子交待,他们讲我们就是要在春节里放几炮来祝贺一下。
    记者:那到底是什么组织,什么人干的这起爆炸案?
    杨德禄:这就是在1990年的时候,新疆有一个暴力恐怖组织成立了,叫伊斯兰改革者党。它的宗旨,它的目标就是企图把新疆从祖国大家庭里分裂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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