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认为:周某的主要过错在于:眼见苟某倒地且面色发紫、气若游丝而不及时施救。尽管周某并不明知苟某有冠心病,但是见到危难应该救助而没有救助,所以周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周某明知道苟某有冠心病还推搡、开玩笑刺激,那么他就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了。
开玩笑把邻居笑死,这是一个特殊的案例,犯人最初是没什么恶意的,只想娱乐一下气氛,可是到后来便有问题了,一是明知对方有心脏病还开那么好笑的玩笑刺激病人;如果说这个尚且不是很严重的问题的话,那么后来他看到病人倒地了却既不施救、不叫家属,更不打医院的急救电话而是脚底抹油-----溜了!这就有些说不过去了,且不说人是你是弄成这样的,就算是一个路人看到这种情况也应该拨打120啊,这岂不是见死不救?所以他被抓也是应该的,想必他日后一定会接受这个教训不再开太刺激的玩笑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