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地凸显“雷霆扫毒”汕尾行动的打击效能,彰显彻底铲除陆丰“毒瘤”的决心,广东省公安厅将蔡东家系列团伙案件列为1号案标志性案件,蔡东家被列为1号标志性人物,并专门成立专案组,抽调全省50多名骨干力量审理此案。国家禁毒办、公安部禁毒局全程进行了督导。经过专案组的攻坚克难、不懈努力、深挖细查,全案21名被告人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分批移送法院审理并相继作出一审判决。2016年2月3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蔡东家等人作出一审判决,蔡东家因犯贩卖、制造毒品罪及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蔡东家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18年8月7日,广东省高院二审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同案的蔡广创、蔡昭桂等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不等。
谁举报蔡东家,其实不要说广大人民对他的所作所为有着极大的民愤,就是他内部的爪牙在他的淫威之下也日趋引起对他的不满,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民众还是内讧都有可能举报他的,最终让他落入法网也是很正常的了!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扫黑除恶打掉“保护伞”,说到底是维护群众利益,让老百姓心情好。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有“苍蝇”拍“苍蝇”,有“保护伞”打掉“保护伞”,把黑恶势力制造的阴影抹去,让“村霸”、黄赌毒远离基层老百姓的生活,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