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便是张扣扣官方最新消息,对于这种死刑判决,有些人可能不理解,难道杀母之仇不该报吗?要小编说,是应该报,可是也是应该通过法律手段来报的啊,而不是自己私自解决,如果人人都这样的话,那国家法律岂不就是一纸空文?从国家的层面来说,放任血亲复仇与仇杀,无异于败坏法纪。说到底,民众流行血亲复仇与仇杀,就容易应了那句老话,“冤冤相报何时了”。当时的人为防止“冤冤相报”,自然会选择过度报复和滥杀,也就是不光杀死仇人,连仇人的亲友或其他报复的可能都要一并消灭;又或者人们在缺乏报复手段的情况下,必然像前面所说的那样,依附于豪强势力,也就是“有活力的社会组织”;甚至很多政治争端也通过披着血亲复仇与仇杀外衣的暗杀来解决。所以即便是自己最亲的人被害也一定要通过法律手段来报仇,而不是冤冤相报,必竟现代是一个文明的法制时代,不是古代的那种野蛮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