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相信在亲属们(舅舅等人)的记忆中,吴谢宇肯定有值得称道的地方。这就使得在看待吴谢宇案的过程中,很难就事论事。也就是比起“惩治的意愿”,亲属们(舅舅等人)更愿意看待弥合的过程。以至于“一审判决结果”释出后不久,“吴谢宇亲属不满死刑判决”的消息也相继释出。对于亲属们(舅舅等人)的如此反应,虽然不太符合公论的惩治理路,但是作为舆论的审视,还是要给予足够的空间,无论再次的争取有没有作用。说到底外围的关注总是节点的、汹涌的、抽身的,也就是死刑就代表着真的死刑,过去就意味着真的过去,结束就昭示着真的结束。但是对于涉案者的亲属们而言,死刑却代表着消逝,过去意味着悔恨,结束昭示着悲凄。
在这个事情上,我们从吴谢宇亲属们(舅舅等人)、吴谢宇邻居们在面对“死刑判决”的态度上,也能觉察出微妙的差异(亲属们很直接的表示“不满死刑判决”,吴谢宇邻居却表示“既遗憾,又可惜,但要承担相应的后果”),更别说只是基于文本围观的“局外人”。并且耐人寻味的是,在“吴谢宇亲属不满死刑判决”的消息释出的同时,吴谢宇当庭却未表示上诉意愿(当然这不代表之后不会上诉)。之所以强调这个事实,就在于我们需要透过不同立场上的诉求,从根本上溯源错综复杂的情理,以此不断的逼近情愫交织的逻辑,是非对错的纹路,爱恨难消的图景。
一审之所以直接判了死刑,我认为也是在昭示我们国家法律法规的威严公正性。当然如果被告不服判决还可以上诉,无论后面怎么样一审的判决结果是很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