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下午,杭州中院对被告人许国利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许国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20万元。”自“杭州杀妻案”被告人许国利一审被判处死刑的消息见诸报端后,从市井百姓谈资到社交网络热议话题,无不升腾起契合民意、大快人心的实景。上诉,是他余生最后一抹权利!
许国利因感情、经济等家庭矛盾对妻子投喂安眠药后,采用胶带纸封口、枕头捂压口鼻的方式致其死亡。而后,在厕所利用事先购买的切割机进行碎尸灭迹。作案后,许国利更是编造虚假信息,上演悲情戏逃避侦查。无论是从律法追责角度出发,还是从普通人的情感视角来看,许国利的穷凶极恶以及对社会的严重危害,都应被立即处以极刑才是对受害者家属以及社会民众最大程度的抚慰。对于许国利人性的扭曲和残暴,舆论正义似乎片刻都不愿等待,但对于恶魔“就地正法”的刑罚兑现还需完成上诉期满的司法程序,这无疑也成为许国利生命的最后一缕微光。而随着许国利的死期将至,他终究还是重新拾起“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余生最后一抹权利。而对于许国利此前曾表示“无论怎么判决都不会上诉”的悔过态度,舆论怨气再度向司法审判掀起抗议的浪潮。一个罪孽深重的人,在认罪和悔罪之间游离,尤其在“上诉内容不能透露”的玄虚中更让人浮想难不成上诉又要拿精神疾病说事?其实,对于许国利的上诉不过是最后的垂死挣扎,只是为了苟活,连脸都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