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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遭持刀围殴反杀一人被判10年,是不是判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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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持刀杀人是犯法的,属于恶性案件,不过,如果是在正当防卫中持刀杀人呢?最近有这样的一个案例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少年遭持刀围殴反杀一人被判10年,网友们纷纷表示疑问:这样是不是判重了?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少年遭持刀围殴反杀一人被判10年的详细经过。
    2020年5月8日凌晨,江西吉安安福县男子王某锋纠集7名男子,持刀强行闯入当地一家宾馆房间,对房内一名16岁少年吴某进行围殴。情急之下吴某持刀反击,造成一名男子死亡,两人受伤。今年5月,安福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吴某犯故意伤害罪及聚众斗殴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随后,安福县人民检察院对该判决提起抗诉,认为法院判决存在量刑错误,量刑畸重、使用刑罚明显不当。吴某的母亲吴女士认为,儿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决后立即向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案的二审将于8月31日举行。
    8人持刀夜闯宾馆滋事,1人被少年反杀
    2020年5月8日凌晨零时30分许,安福县19岁男子王某锋在当地平都镇锦绣宾馆(化名)附近遇到女孩刘怡(化名)等人,邀请她外出这被拒绝。随后,王某锋在锦绣宾馆4楼听到刘怡在410房内说话,仍想约其出去玩的他,与另外两名同伴敲了410房的门。16岁的吴某打开房门后,告诉王某锋敲错了门,王某锋感觉吴某的语气不好并瞪了自己,欲向其“找回面子”。于是,他打电话邀请朋友朱某前来帮忙。不久,王某锋和朱某等4名同伴拿着一把匕首和一把柴刀,再次敲410房门。这次,房内的人没有开门。敲门未果,王某锋到宾馆前台拿了总卡,打开了410房间的门。
    王某锋一行5人进房后,与吴某发生了争吵,并叫其喊人过来。期间,王某锋又打电话叫来罗某等三名同伴帮忙。当罗某等3名同伴进房后,王某锋一方率先拿拖鞋扔向吴某的头部,罗某和另外3人开始殴打吴某。打斗中,吴某拿出削水果的折叠刀,捅刺殴打自己的人。混乱中,罗某的腹部受伤,朱某的肩部受伤,李某的腹部、手部受伤。当日凌晨2时30分,罗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朱某的伤情后经鉴定为轻微伤。事后,吴某的家属和罗某的家属达成刑事和解协议,赔偿了20万元并取得了对方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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