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22日,昆明中院公开审理了马加爵事件,于4月24日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马加爵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马加爵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文杨、唐先和人民币两万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邵渭清、黄燮梅人民币两万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绍权、马存英人民币两万元。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马加爵没有提出上诉,昆明中院即依法报送云南省高级法院核准对马加爵的死刑判决。
以上便是马加爵事件真实的起因及经过,:寒假马加爵由于要找工作并没有回家,而邵瑞杰和唐学李早早就返校了。在马加爵事件的前几天,马加爵和邵瑞杰等人在一起打牌,邵瑞杰怀疑马加爵作弊,两个遂发生了不小的争执,期间邵瑞杰一声声的嘲风刺激到马加爵。马加爵和邵瑞杰一起同宿舍生活了4年,马加爵一直十分看重这个好友,没想到他的话刺激到马加爵,就是这起小冲突让马加爵萌生了杀人的念头,制造了一起震惊全国的马加爵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