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其对放火、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7月1日,根据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杭州市公安局对涉嫌放火罪、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莫焕晶依法执行逮捕。据犯罪嫌疑人莫焕晶供述,凌晨4时55分左右,其在客厅用打火机点燃茶几上的一本书,扔在布艺沙发上导致火势失控,后逃离现场,造成被害人朱某某及其3名子女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抢救无效死亡。
2017年7月14日下午,莫焕晶的辩护律师党琳山透露,自己是由莫焕晶家属委托,担任莫的辩护律师。他讲述了与莫见面时的细节,透露莫焕晶整个人情绪崩溃,并请求他“帮我在灵堂上,献一束花”。这次见面中,莫焕晶对他表示,她并不是蓄意要谋杀林家人,她从未想过要烧死谁。这是纵火案发生后,莫焕晶的首次对外发声。
2018年9月2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罪犯莫焕晶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死刑复核一案,依法裁定核准莫焕晶死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后向莫焕晶进行了宣告,并于2018年9月21日上午对莫焕晶执行了死刑。执行死刑之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莫焕晶的近亲属可以会见,其近亲属明确表示不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