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二审刑事裁定书披露了上述“掉包尸体”的案情。该刑事裁定书显示,汕尾中院一审审理认为,黄某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黄某斌以出售尸体牟利为目的,故意杀害弱势群体,犯罪性质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大,论罪应该判处死刑。鉴于黄某斌与被害人林某亲属达成了民事和解并积极履行了赔偿义务,对黄某斌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4月8日,名为“被杀害后顶替富人火化男子家属”发声。全文如下:
二哥走到一个垃圾箱正弯腰捡塑料瓶的时候,一辆白色面包车停在他身边,判断出二哥有明显智力问题,把他捡的塑料瓶都扔上了车,我二哥就想把瓶子拿回来,车上的人就把他半推半拉拉上车,直接把二哥拉到10公里之外。他们在小卖部买了6支威力神,把我二哥灌醉。之后就把我二哥放进了事先准备好的棺木,就这样活生生烧死了。后来我们才知道,因为2012年汕尾市推行全市火葬,禁止土葬。黄某到了肺癌晚期,他遗愿说不想火葬,他弟弟找到殡仪馆工作人员商量尸体调包,并且涉及金钱交易。于是他们的在路上碰见我二哥,我二哥就成了他们的目标。到现在,我们还没有得到凶手家属和买主的一句道歉。凶手本身被判死缓,买主黄某弟弟没有被起诉,作为受害者家属我们感到非常不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