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房产登记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有关夫妻财产分别制的规定,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应按照此项约定执行。且民事主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才属公允。因此,对这套房屋的分割,不应当违背二人产权登记时自愿达成的共同协议,应当以按份共有比例依法进行分割。最终,上海一中院判决小丽和阿强离婚,房屋归小丽所有。在扣除目前剩余贷款后,改判小丽支付阿强房屋折价款2.8万余元,剩余贷款由小丽归还。
男子离婚330万元房产仅得2.8万元,其实这房子是男方出钱买的,只不过是他婚前被猪油蒙了心,写上了妻子的名字,谁知最后两人的婚姻并没有走到尽头,可是房子却已不是他的了,这可真让人窝心哈,所以,对于一些大的家产我们还是需要留个心眼的,如果是自己婚前的财产一定要公证一下,免得到时纠缠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