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创办时,资本额共500万港元,共2万股,每股250港元,1866年每股又1拆2,变成4万股,每股125元。1864年成立的临时委员会,共有15人组成,主席由宝顺洋行代表乔姆利、成员有铁行轮船公司的修打兰、琼记洋行的赫德、孻乜洋行的麦克莱恩、香港巨富道格拉斯·拉泼来克、禅臣洋行的尺德、太平洋行的莱曼、费礼查洋行的史密脱、沙宣洋行的亚瑟·沙宣、公易洋行的罗伯特·布兰特、广南洋行的巴朗其、搬鸟洋行的威廉·亚当逊、毕洋行的赫兰特、顺章洋行的腊斯顿其·屯其萧,以及法律顾问波拉德。这些人包括了英、美、德、丹麦、犹太及印度帕西族,但在随后岁月各股东退出,汇丰已经由英国人所控制。 1865年3月2日,临时委员会改组成董事局,3月3日正式开业,总部设在中环皇后大道中1号沙宣洋行所持有的域多利大厦,1866年,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条例获香港政府及英国财政部批准通过,汇丰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并获授权发行香港钞票。初期的汇丰集团乃透过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开设分行而在世界各地扩展业务,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汇丰的业务集中于香港,而中国内地的分行于1949年起相继关闭,海外业务亦未如理想,发展空间大受限制下,于1950年代开始成立或者收购附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