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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发药妆禁令,对“药妆”并不认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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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资深日化专家告诉北青报记者,“药妆”在日本是指介于药品和化妆品之间的“医药部外品”,是合法的存在。记者查阅资料也发现,诚如专家所言,“药妆”本身并非洪水猛兽,“drugstore”(药妆店)是在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一种专卖店形式。不过我国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妆”并不认可。此前药监部门已多次强调,不应在化妆品中宣传治疗功效。2010年,原国家食药监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化妆品标识和宣称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将把标识和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夸大宣传、使用医疗术语的违规行为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之一。2011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妆品违规标识监督检查的通知》中再次指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识和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夸大宣传的违法违规行为”。
    在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的今天,加强对“药妆”的宣传规范固然无可厚非,但对于那些本身名称中有“药妆”二字的企业和品牌,以及时下那些对“药妆”二字讳莫如深的企业,我们是不是更应该追问其产品的真实质量如何,而不是过分纠结于称谓是否“违法”呢?
    药监局发药妆禁令,其实任何产品都有它的一面和不利的一面,好的我们要发扬光大,对于那些可能会造成身体上伤害的就要坚决禁止,药妆也是一样,也有它不利的一面,药监局发药妆禁令正是为了让它们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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