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队的时候我们执勤军人用枪有这么一个说法叫“枪弹分离”,意思呢,就是在执勤用枪这个问题上枪和子弹是分离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执勤哨兵在被袭击,枪支被抢后不会让歹徒立即用枪造成伤害。假设被抢的枪支里面有实弹,那么歹徒就很有可能用抢夺的枪支对赶来救援的人员造成伤害,增大的人员伤亡的人数。而对于交警带枪巡逻这个问题上,如何交警被袭击,配枪被夺。那么应该如何去防止歹徒在第一时间用抢来的枪支直接造成伤害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他们是不是也采用了枪弹分离的管理方式。还有就是在枪支管理方面,什么人员可以配枪,什么人员不允许配枪,枪支的申请和归还时间是不是明确了,交警在什么情况下才允许开枪。“动枪无小事”,希望交警在保障人民安全的时候,慎重用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