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越、陈健壮知道,这只待售的“海豚”很可能属于国家级保护动物,所以决定将其解救。当他们转完集市再次回到看到“海豚”的地方,发现其已经被买走。几经辗转,两位年轻人找到了刚刚买走“海豚”的收鱼商贩。“当时‘海豚’被收鱼商放进了自家的冰柜,冰柜不大,它整个身体蜷缩在里面不停扭动。因为冰柜侧壁上有比较锋利的冰渣,‘海豚’的尾巴还被划伤了,流了一滩血。” 陈明越说。
在向鱼商表明了希望购买并将“海豚”放生的意愿后,对方表示理解。随后,两位陈明越和陈健壮以1500元的价格将其购得。“鱼商借给我们他进货用的板车,我们下午四点多,把‘海豚’拉到了海边将其放生。” 陈明越说,他们俩把“海豚”抬入海中,但没过一会儿,它又被海浪重回了沙滩,“可能因为尾巴受伤了,所以我们又抬着它进入海水深处,又在那等了两个多小时,直到再也看不到它的影子才走。”
2月21日,徐闻县海洋与渔业局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他们在20日获悉此事后,已咨询广东海洋大学专家,目前通过视频初步判断获解救的动物应为江豚,接下来还需要更多信息进行最后的判定。该工作人员介绍,徐闻县周边海域此前并未发现大量江豚或海豚活动的迹象,更没有出售江豚的情况发生。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无论是江豚还是海豚均属于国家二级或以上保护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出售、收购、驯养、经营利用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即使发现野生动物的尸体残骸,发现者也有义务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不得私自据为己有。
目前,广东省渔政总队徐闻大队已对此立案,工作人员透露,他们已经联系到两名解救者和鱼商,正在寻找最初捕获、出售疑似江豚的渔民。“随着动物类别的最后鉴定结果出炉,涉案人员均会受到法规应有的惩处。”
花1500买海豚放生,海豚在人类文化中一向十分受欢迎,也是国家的二级保护运动,不但它们的憨态可掬,更重要的的海豚肉味鲜美,虽然它有毒,但民间一向有拼死吃河豚的说法,为此,许多不法份子置法律不顾,偷偷捕猎河豚海豚,广东湛江青年放生出售的海豚是值得赞赏的行为,而对于捕猎海豚的犯罪份子一经查获绝不轻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