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兼具两大内涵,既是节气,也是节日。节日习俗的形成与此时的节气特点密切相关。节气为节日的产生提供了前题条件。清明为中国二十四节气之一,时间约在每年的冬至后第108天,也就是阳历4月5日前后。二十四节气是上古时期古人依据地球在黄道上的位置变化而制定的气候规律,比较客观地反映了一年四季气温、物候、降雨等方面的变化,对人们依时安排农事生产活动有不可或缺的指导意义。清明节后气温变暖,雨水增多,大地呈现春和景明之象。这一时节万物“吐故纳新”,无论是大自然中的植被,还是与自然共处的人体,都在此时换去冬天的污浊,迎来春天的气息,实现由阴到阳的转化。所以清明对于古代农事生产而言是一个重要的节气。清明作为节日,与纯粹的节气又有所不同,节气是我国物候变化、时令顺序的标志,而节日则包含着一定的风俗活动和某种纪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