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单位可以出售吗? 是历史建筑而非文保单位允许买卖,审批后也允许修缮 这套房原先的恩怨纠纷,如今俱成过眼烟云。 据仲向平考证,玉泉路1号并不是蔡元培故居,是其女儿女婿的旧居。房子也不属于“文物保护单位”,而是一幢“历史建筑”。 “文保单位和历史建筑分属两个不同的级别。”仲向平说,保护建筑的级别,自上而下分为全国文保、浙江省文保、杭州市文保、杭州市历史建筑。 历史建筑属于私人产物,只要有正规的产权证,是可以买卖的,并且其所有者应尽到保护义务。比如,需要修缮或改变使用用途时,要上报房管局、历保办等多个部门审核批准,方可动工。 玉泉路1号作为危房,是不能居住的,那么原拆原建或者今后的改造、装修,需在产权证规定范围内,不扩大面积,并保持原先的层高,风格尽量保持中式或者新中式。 仲向平认为,这套宅子“文化历史价值很高”,充满着故事,关于旧居主人蔡威廉夫妇、蔡元培,还有蔡元培的孙辈,故事一天一夜都说不完,都能写成一本书。“这处旧宅,和几个月前拍卖的西湖边长生路徐青甫故居一样,可以说,其后续的价值还远远没被发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