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堆一期文化"时间长,面积大,文物多,内涵丰富,虽然没有城墙,但地处"两河"之畔等特征,说明这里有可能是成都平原上一个长时间形成的重要集市,一处最大的聚落中心,与"蜀王之先,蚕丛"(《蜀王本纪》)"其目纵,始称王"(《华阳国是)"教民农桑""所止之处,民则成市"((续事女)等记载相吻合。在此基础上创造出的距今4000—3200年前"三星堆文化",以突目铜面具为主要神像,说明他们是以"纵目"为特征的"蚕丛氏"的继承者,反过来证明三星堆遗址可能就是"蚕丛氏蜀王"的开国之地,时间应当就是在距今4800~4000年前的"三星堆一期文化"阶段。而"宝墩文化"的主人则可能是柏灌氏蜀王。从时间上看,"宝墩文化"距今4500—3700年前,处于"三星堆一期文化"和"三星堆文化"之间。从地区上看,"宝墩文化"处于成都平原西南部,与"三星堆遗址"分处两地。从形态上看,"宝墩文化"时期的成都平原城址群,面积在10万至60万平方米左右,均有四面环合的城墙。从性质上看,"宝墩文化"时期的成都平原各城址可能是兼有防御与防水功能的邦国或酋邦。因此我们认为"宝墩文化"的主人,很可能就是介于"蚕丛氏蜀王"和"鱼凫氏蜀王"之间"柏灌氏蜀王"。
3、概括这些情况,目前四川考古学文化序列与古蜀文明进程的基本关系的认识可以概括为:
3.1、"三星堆一期文化"(新石器时代晚期),为蚕丛氏蜀王时期,距今约4800~4000年前;
3.2、"宝墩文化"(新石器时代晚期后段),为柏灌氏蜀王时期,距今约4500~3700年前;
3.3、"三星堆文化"(三星堆遗址二、三期)(相当于夏商时期),为鱼凫氏蜀王时期,距今约4000~3200年前;
3.4、"十二桥文化"(含金沙遗址)(相当于商周时期),为杜宇氏蜀王时期,距今约3200~2600年前;
3.5、"晚期巴蜀文化"(含船棺葬文化)(相当于春秋战国时期),为开明氏蜀王时期和与川东巴国并存时期,约公元前600年~公元前316年;
3.6、"巴蜀文化余存"(相当于秦国后期与汉代初期),为秦汉时期,也是两个文化的交叉期和过渡期,约公元前316年~约公元前100年。这只是一个初步的概括意见,尚待更多的考古资料的验证和更加具体的分析论证。